应修改水资源法以确保水安全

  • 发布时间:2021-11-19 22: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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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实施 2012 年水资源法 9 年后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但仍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导致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并导致预算收入损失,据越南河内市水利局局长 Chau Tran Vinh 表示。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MONRE) 下属的水资源管理司 (DWRM)。

他告诉VietnamPlus,这需要对法律进行修订和补充,以提高水资源的效率并确保未来的水安全。

该法2012年水资源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因此,一旦颁布,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就制定并提交了 61 份详细说明该法实施情况的文件,供政府和总理发布。

他说,该法自2012年实施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企业和各级党委关于高效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保护国家水资源的意识。

Vinh说,这也是一个及时的举措,特别是在上游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气候变化的强烈影响下,水源越来越面临枯竭和污染的风险。他补充说,水正逐渐被视为国家财产,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越南面临诸多挑战,需要修改水资源法等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关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国家水资源安全。

事实上,国家水资源的安全并没有在法律上作出规定。该国的水资源正面临水分配不均、气候变化影响、水源退化和污染等障碍。流域用水方面的冲突、安全清洁水的获取率低以及用水效率低下也是问题所在。

目前,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来全面计算水资源的价值。单位、组织和企业尚未计算总体生产成本,也未确定用水效率。这导致错误计算和收费不足和水的损失。

因此,有必要对水资源法进行修订,以解决上述不足。他说,它有助于提高水资源的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效率,确保当前和未来的水安全。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法律实施的资源不平衡。

MONRE 具有一般管理功能。它颁布了与水资源、水资源战略和规划以及污染控制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Vinh 表示,由于缺乏执行任务的资源,因此未能实现预期目标。

为克服这些缺点,Vinh 说,必须更新和制度化党和国家关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方针和政策,以提高经济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和促进效率。

应根据市场原则对国家资源进行有效和可持续的管理,同时加强跨界水资源利用的国际合作。他说,应解决

现有水资源法的不足,确保其与其他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相关的法律框架保持一致。

Vinh 强调了制定透明和明确的机制和政策的重要性,这些机制和政策旨在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社会资源参与水资源监测。

他还提到需要恢复退化和污染的河流,并评估公共服务以及保护河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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