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长制:构筑三峡水环境安全屏障
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4月19日发布消息称,当地官方已于日前正式下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庆将提前一年半,于2017年6月底前,将各级河长制全面落实到位。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境内河流纵横、河库众多,境内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就有510条,大小水库共3003座。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立伟称,重庆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确保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安全的关键一步。
方案提出,重庆将按流域与区域结合的模式,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重庆市政府市长张国清担任总河长,为重庆市河长制第一责任人。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刘强和陈绿平担任副总河长,分别负责长江长寿区及以下19个区县、长寿区以上20个区县及两江新区河长制实施,并任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三条重庆市级主要河流河长。重庆各河库所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人担任。
与中央提出的在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不同的是,重庆提出的实施范围是河库。郑立伟解释称,因重庆市境内无大型天然湖泊,而又地处长江三峡库区、水库众多,故将水库全部纳入重庆河长制实施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河长制责任人实现了纵向到底。在中央要求的省、市、县、乡基础上,重庆将河长延伸到了村(社区)一级,力求解决河库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郑立伟说,为确保河长制得到贯彻落实,重庆将严格考核问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区县党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当地党委政府期望,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长江干流水质不低于来水水质,其他河流达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河流长度只增不减;确保河道内生态基流只增不减;确保全重庆市河库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到2020年,重要河库生态安全得到保障,实现河畅、水清、坡绿、岸美。(记者 刘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