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

  • 发布时间:2015-01-20 18:00:00
  • 来源:

泸州市纳溪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联合执法

为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按照相关要求,长江上游泸州段拟于2015年5月31日对砂石资源实施全面禁采,并要求各采砂点于5月20日前完成全部撤离清场工作。1月13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新乐镇小中坝及大渡口镇青鱼碛上、下段3个采砂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该区水务、海事、航道、环保、长航公安执法人员及相关镇街分管领导17人参加检查。

纳溪区水务局牵头积极向采砂业主动员宣传,督促业主做好撤离清场前的承诺书、安全责任书签订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确保按期做好撤场工作。在全面完成撤离清场之前,该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对采砂业主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确保安全,要落实专人负责撤场现场安全工作,对已开采过的采砂危险地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并排除所有安全隐患。二是确保稳定,要服从当地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合理处置采砂点人员分流、债务纠纷等,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时,由纳溪区水务、海事、航道、环保、安监、长航公安等单位联合成立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执法巡查,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采砂业主限期整改,对非法采砂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撤场工作安全、有序、稳定、可控。(纳溪水务局 王茜)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 Copyright ©2014-2021 水缘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