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河务局财务科组织学习《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 发布时间:2020-06-09 09: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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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结合豫西局财务工作实际情况,6月8日上午,豫西河务局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财库(2019)56号文件进行认真、系统地学习:

一、政府会计的主体财务报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运行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其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以下几种: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二、政府会计主体预算会计报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文件,其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根据反映经济内容的不同,划分为以下几种: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三、政府会计主体报表的编制要求:报表中的数字必须真实、完整、报表中的数字运算必须准确、报送及时。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会计的使命在于通过财务报告的形式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相关的财务信息,这也是政府会计的核心要求,它是一个严密的体系,一定要把握整体性,切忌只言片语,割裂理解;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会计人员要不断地了解新事物,学习新规定,把准则制度学深、学透。(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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