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定2016年农村水利七项重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16-02-23 1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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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2月22日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宋绪美)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水利厅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新时期治水方针和发展理念要求,山东将围绕大兴农田水利,突出民生工程,构建长效机制,确定了2016年七项重点工作,确保投入再有新增长,建设再有新发展,效益再有新突破,推进农村水利管理改革再上新台阶。全省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80万亩,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3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4,农村饮水保障程度进一步增强。

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着力完善水质合格、水量可靠、保护到位的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体系;构建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运行长效的运营管理体系,专业优质、高效便捷、周到满意的服务保障体系,职责清晰、制度完善、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等五大体系。着力实施供水工程改造、水质检测普及、信息化平台构建、水源地安全保护、队伍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一是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通过对已建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健全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二是加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力度。启动15个县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年底前全部建成,具备常规检测42项的能力,保证群众的饮水安全。三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对全省7005个省定贫困村中尚未实现通水的357个贫困村,按照每村30万元的补助标准切块下达到各县统一调配使用,年底完成通水工程。四是加强行业能力建设。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抓好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坚持“系统化规划,规模化推进,高标准建设,新技术支撑,文明式发展,用水户参与”总体思路,推进各批次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根据水利部要求,明确各批次项目县建设时间节点;加强日常调度,每半月调度一次,及时掌握项目县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工程进展缓慢的县,省里派出检查组进行实地督导,确保第六、七批农田水利项目县、第八批农田水利项目县分别于8月底前、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各市、县根据项目验收办法,及时完成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工作,在此基础上,省里组织专家对各市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并完成第五批重点县三年总体验收工作。三是提前开展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提前下达第七、八批农田水利项目县2017年度项目计划,提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新一轮农田水利项目县,继续采取“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竞争排名、按量确定”的方式,择优遴选新增项目县。

抓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围绕“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这一中心思想,进一步深入推进灌区改革,增强灌区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打造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一是加快推进灌区节水改造进程。实施好2015、2016年度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节点任务。努力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进度调度和现场督导,扎实推进项目验收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按时提交2015年度系数测算成果,并完成相关考核工作。做好2016年度系数测算工作,加强系数测算过程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系数测算业务能力,年底系数达到0.634。三是积极推进灌溉试验站建设,做好灌溉试验历史基础数据汇总整编,逐步恢复灌溉试验站作用。

抓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思路,大力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一是出台鼓励节水灌溉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发展重点,制定扶持政策,落实保障措施。二是继续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继续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创建一批模式先进、管理科学、效益明显、推广有力的节水灌溉高产示范区。

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以“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发动。组织各地编制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适时召开现场会、工作会,对我省冬春农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加强督导检查,迅速掀起冬春农建新高潮。二是做好总结宣传工作。认真总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成效,对各地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通过信息、电视、报纸、网络等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三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维修养护项目。提前开展2017年维修养护项目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

深化农村水利改革。一是出台《山东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引导地方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市县落实维修资金。二是继续推进6个国家级、24个省级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各试点县全面完成批复的各项改革任务,县域内“两证一书一台账”模式全面建立。及时开展试点成效评估工作,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三是全面完成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水利试点任务。配套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一系列体制机制,形成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作物种植区、井灌区、农户分散种植区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的建管模式,并逐步在条件成熟区进行推广。

推进农村水利规范化管理。一是开展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省级先进单位评选。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单位(水厂)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和《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单位(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要求,再命名一批省级先进单位。二是开展乡镇水利机构规范达标评选。按照《关于开展乡镇水利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继续抓好乡镇水利站年度考评工作,择优向省推荐,经考评优秀的,命名为省级规范化乡镇水利站。三是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创建。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县级申报、省市初审、达标推荐”的程序,组织各地积极自愿申报,再申请命名一批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四是开展灌区泵站规范化建设评选。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绩效考核验收细则》要求,择优命名一批灌区、泵站管理单位为省一级(或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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