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马关县四举措应对第15号台风“海鸥”

  • 发布时间:2014-09-19 08: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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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马关县四举措应对第15号台风“海鸥”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15号台风“海鸥”影响,16日至18日,马关县境内将出现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可能引发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此,马关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州有关紧急通知要求,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抓好防范应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统一部署。县委、政府于16日上午10:00召开了防台风“海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州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州要求,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易发地质灾害的村寨、场所及设施做到专人值守,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尽快组织疏散避险,尽可能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二是明确职责,加强防范。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下发了关于做好防范应对第15号台风“海鸥”影响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气象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加强防范和应对第15号台风“海鸥”以及防汛防洪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洪减灾和避险意识。同时,责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及县水务、国土、经外、住建、交通、安监、电力公司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研究和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加强对在建和已建水库、电站、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尾矿库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防汛安全检查。依托“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平台,建立健全由县到乡镇场、乡镇场到村(生产队)、村到组、组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防洪度汛安保措施,及时补充和储备抗洪抢险物资,扎实做好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三是强化值守,严肃纪律。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易发地质灾害的村寨、场所及设施做到专人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收集、上报险情和灾情,为抢险救灾争取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会商分析,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第15号台风“海鸥”防范和处置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救灾责任。县委、政府及时组织工作组分赴各乡镇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电站、水库、坝塘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工作,并对各乡镇场就群众安置、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后续处置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履职、物质发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扎实做好抗洪救灾及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抗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从16日20:00时至17日17:00时,马关县最大降雨量达146mm(都龙镇田坝心村委会),抢险救灾工作正有序开展。(防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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