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讨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 发布时间:2018-04-23 2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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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讨论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近日,市纪委派驻农委纪检组对我局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我局较好的履行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我局在差旅费报销管理上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针对此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会,重新学习了《襄阳市财政局差旅费费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有据可依,我局决定从4月起对开私家车出差不能取得城市间交通费的行为不再予以报销差旅费。同时规定,所有支出条据原则上都应该在本月及时报销,对于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根据考勤通报记录,原则上本月报销上月差旅费,最迟不能超过两个月,逾期不再受理。(刘建伟 张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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