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 “四措”并举提升小型水库管理效能

  • 发布时间:2016-03-05 16: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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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3月4日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韩纪师 孙伟)山东省莒南县现有小型水库143座。2014年被列为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以来,莒南逐步明确工程产权,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落实乡镇、水利站、村三级责任人,落实管护经费,小型水库管理迅速实现“四个转变”,充分发挥了“小工程、大作用,小资金、大效益”。

人员、经费、管护措施“三落实”,转变过去无专人管理、无资金养护的局面。为提高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该县与移动公司合作,研发创建了小型水库巡查信息平台系统,终端安装在县水利局,每名水库管理员及水利站站长配备智能手机一部,每周一周四定期、关键时刻随时拍照上传水库管理信息,并通过巡查系统向管理员下达巡查任务,水库日常管理和巡查信息得以快捷、便利、据实传递。通过两年来的水库管理,大多数管理人员逐渐爱上了管护工作,从过去的让他干、教他干变成现在主动干、主动学,日常管理工作成为一种习惯,日常巡查养护、观测记录上报规范有序。

定规矩,重监管,转变过去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的局面。管理体制改革将水库各项功能纳入总体管理,坝顶路面平整,排水顺畅,放水洞启闭机养护及时、清洁,启闭灵活;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无违章建筑,危险区警示标志醒目,库区环境整洁;专职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规章制度健全,巡查记录规范,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无论是工程面貌,还是管护措施都焕颜一新。

明权属,定职责,转变过去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管理相互推诿的局面。由于历史原因和实际操作的困难,小一型水库存在责任不明,小二型水库存在权属不清的问题,为水库管理带来了不便。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明确规定小型水库属全民公共财产,所有权和管护权均属乡镇政府,小一型水库统一由乡镇政府管理,小二型水库根据实际需要,可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也可委托属地村代为管理,管护责任、管护办法遵从乡镇政府统一规定。

重民生,保生态,转变过去渔业养殖、农业灌溉争水的局面。县里出台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小型水库以防汛抗旱为主,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运行、防汛抢险调度和抗旱灌溉用水,不得污染水体和破坏生态环境,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防汛、抗旱、维修放水。以前干旱季节,每年都有群众投诉承包水库的不让放水浇地的纠纷。在2014年、2015年两次特大干旱中,莒南县未再出现此类问题。同时还利用涝坡镇中峰四库、相沟镇刘大河两座小一型水库为水源,建设了第四净水厂、第五净水厂,设计解决12万名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供水人口已达8.6万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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