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16-03-15 2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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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3月15日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刘兆增)近年来,山东省沂水县水利部门紧紧围绕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大局,立足推进依法治水、加大执法力度,以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全面规范水政执法行为,提升水政执法效能,狠抓水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在全县建立起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政执法体系,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有法可依,全面加强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明确细化水行政职能。该县在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非禁即可”的负面清单模式,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面向社会公布109项权力和42项责任,进而明确管理职责权限,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知晓率。二是规范水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了执法管理目标责任制和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对水政监察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同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错案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配套。针对水政执法面临的问题和地下水资源超采等现状,该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法规先行,先后制定出台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水行政许可等10多项配套制度,增强了依法行政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奠定了水利综合执法的制度基础。

着力提升效能,推进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健全执法网络体系。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县级设立水利公安执法联动办公室,同时在跋山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和各水利服务中心设立水政监察机构,全面打造“四位一体”、“三级联动”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实现了水政执法工作的全覆盖。二是加强水政执法装备配备。投资30多万元,为水政监察大队和各乡镇、重点水管单位的水政监察机构统一购置了照相机、微机、GPS、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装备和设备,为执法人员更换了执法服装,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基本实现了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三是扎实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按照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水政监察大队与水政法规科及水资源、河道采砂等业务科室的关系,通过加强专职执法队伍培训,践行“三严三实”,扎实推进水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质增效。2015年共开展执法巡查1000余次,许可稽查100余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0余起,其中,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0起,查扣机械、车辆103台,罚没收入25.1万元,维护了全县正常的水事秩序。

突出执法重点,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对本局实施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审批流程,落实岗位职责,所有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安排到政务大厅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和审批工作的规范运行。2015年共新发、换发取水许可证31份,下达取水许可批复文件115份,水资源论证前置率达到了100%;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1404万元,征收数额有了大幅提升。二是积极推进统一供水节水。按照抓节水、保供水、防洪水、治污水“四水共治”的总体要求,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跋山水库管理处、住建局、经信局、财政局、卫计局、水利局、环保局、水务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城市节水工程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建设众兴水务公司、溪源水厂等供水公司,积极推进雨洪资源工程建设,加大封停城区范围内自备水井力度,扩大地表水利用量,减少地下水开采,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三是大力推动水法治宣传。大张旗鼓的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12?4“宪法日”宣传纪念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宣传站、组装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送法到学校、入企业、进社区,不断扩大水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水法宣传的影响力,全社会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不断提高。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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